公开招标
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81,265.50元,招标人为绥芬河市合翔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和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提供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特殊情况提供声明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至投标报名登记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
七、其他
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
1.2项目编号:Z5101001I4V0001070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81,265.50元;
1.5磋商内容: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10kV用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工程地点:绥芬河市;
1.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和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提供公告发布前最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特殊情况提供声明文件)。
2.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至投标报名登记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
3.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
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磋商会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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